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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04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学术之星”的榜样示范作用,深入挖掘和选树表彰研究生中的学术科研先进典型,鼓励支持德才兼备、学术成果较好、研究方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的优秀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研究生院决定继续面向全校研究生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学术之星奖项设置、评审条件、资助方式等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审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18号)(见附件)。

二、奖励名额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学院共有1推荐名额。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1、自主申报阶段:124日—127

采用硕士生自荐和导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参评同学自行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各类相应表格,材料准备参见第四条。

材料提交时间:127日中午11:00。纸质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文科楼103)辅导员张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tianhao@

如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视为放弃参评。

2、学院评审阶段:127日—128

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确定推荐人名单后交学校审核。

3、学校评审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共评出10名左右硕士生学术之星,经公示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四、申报材料

以下所有材料如未说明,则均需提交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1.申请人个人事迹自述(1500字左右,以学术科研为主);

2.《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学术之星”(硕士)申请人简况表》

3.《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学术之星”(硕士)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

4.《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学术之星”(硕士)信息汇总表》,仅需提交电子版;

5.申请人学术科研成果、学术科研获奖等复印件;

1)论文成果:论文成果为已正式发表论文或已确定录用论文;论文成果应为学部(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核心期刊,符合聚焦学术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的论文不受SCISSCIEICSSCI等论文的限制;提交期刊封皮和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注明何类检索,每篇需导师签字确认;只确定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证明(如录用截图或收录证明,并由导师签字,模板见附件4);

2)专利成果:专利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重点考虑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已投产专利;各类专利需已取得授权,提交授权书和检索证明复印件;每个需导师签字确认;

3)书籍或专著:提供封皮、目录和首页复印件,并在目录里标明自己成果部分;需导师签字确认;

4)学术科研获奖: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5)各类成果需是以大连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由导师审核确认(附件2);

6)各类成果均不需要提供完整的稿件;

7)必须为研究生阶段取得的成果。

6.其他证明申请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按“姓名+学术之星”发送。

2、申请人所有成果及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研究生阶段学术之星评比资格,并报导师和相关部门;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予以处罚。

3、本评选由研究生院具体实施和解释。评审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4、研究生院通知见网址:

http://gs.

5、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84708566




3868银河总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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