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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3868银河总站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6 点击量:

3868银河总站全体本科生同学:

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好学院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现启动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条件

1、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目前“大连理工大学学工一体化平台”中在库学生名单为准;

2、根据《西藏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实施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藏教财〔2017〕4号),西藏建档立卡大学生享受免费教育政策,即免除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并补助生活费,在校期间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但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

3、其他条件请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

二、评审内容及金额

(一)国家助学金

学院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以及学院国家助学金总额度(87000元)按特等(4000元/人)、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个等级测算和评审发放。

(二)社会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分配请见《大连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助学金分配方案》(附件2)。学院评审社会助学金3人。

三、评审要求

1、原则上同一学年高额助学金(金额3000元及以上)不可兼得;

2、连续资助、已经预先评审的社会助学金占用本学年学部、学院资助名额;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服务较多的学生。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上报要求

1、有意申请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工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网申时间为10月19日(周一)8:00-10月23日(周五)23:59;申请社会助学金的同学需额外填写附件3中对应的申请表,并将电子版在10月23日12:00前发送至waiguoyuxueban@dlut.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文科楼103。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首笔国家助学金(9月、10月、11月)将于评审结束后发放。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助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助学金分配方案

附件3:社会助学金申报表



3868银河总站学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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